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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经营权拍卖会文件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0年1月10日9时

拍卖地点:大庆拍卖行拍卖厅

二、拍卖标的及参考价: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五年经营权,面积约800 m²,参考价47.84万元/年。

三、竞买人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符合商超经营范围,成立五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且正在经营1个以上(含1个)的商超项目的企业。

四、竞买手续:2020年1月2日至9日(公休日除外),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与我行联系,查验拍卖标的。有意竞买的,须携带相关资质和20万竞买保证金到我行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详情请登录大庆拍卖行网站。

大庆拍卖行地址:萨尔图区纬五路11号0-9A一层

咨询电话: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

2020年1月2日






拍 卖 规 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可依法申告。

三、拍卖标的及参考价: 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五年经营权,面积约800 m²,参考价47.84万元/年。

四、拍卖方式及加价阶梯:本期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即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可以报起拍价,亦可按照规定的加价阶梯自由加价,加到最高价时,拍卖师高呼三次,如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落槌后任何竞买人再加价格无效。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万元或其整数倍数。

五、交款方式:落槌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租赁合同》。拍卖佣金按成交价(一年租金)5%计算,从竞买保证金中扣留,买受

人交清全部款项后,剩余部分退给买受人。

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后,若无违约、无赔偿情况,委托人无息退还。

六、违约责任:一经落槌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将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当场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三个工作日内交不清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起拍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举牌,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七、委托人在买受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交清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按约定时间将房屋使用权移交给买受人。

八、提供的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面积有出入,价款不多退少补。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大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管理维护,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责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承租期间的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现状自行查验清楚,对本规则、《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竞价招租公告》、《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租赁合同》等相关内容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0年1月2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质及材料


竞买人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符合商超经营范围,成立五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且正在经营1个以上(含1个)的商超项目的企业。

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正在经营1个以上(含1个)的商超项目的企

业的基本情况(文字说明)。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需携带公章。

六、保证金20万元。

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

账号:236000602010141000950


大庆拍卖行

2020年1月2日



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公开

竞价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庆西农贸市场闲置资产,使市场提档升级,改善目前设施陈旧、单打独斗的经营现状,满足辖区居民消费需求,真正打造让区老百姓放心的大型商超模式。现就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整体租赁经营权项目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欢迎诚信人士参与本项目招租竞价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庆西农贸市场坐落于西静路36号,一层大厅使用面积800㎡左右。

二、参与竞价要求

1、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符合商超经营的经营项目范围,报名企业需要有一个以上(含1个)正在经营管理的商超项目(必须统一法人),其中一家必须依法注册成立五年以上,按时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

2、出租时以现状交接,竞价承租人应在报名前对租赁物市场一层大厅进行实地考察,并就有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考察,确认了菜市场一层大厅的现状及招租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人不得从事有碍居民生活及危险品行业及其它经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业。

4、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前述各方面设备设施的购买安装、维护及管理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任何税、费或基于该租赁物及其租赁关系产生任何税、费,均由承租人予以承担。租赁期内,承租人根据市场规模合理规划业态布局,升级市场功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且工作正常,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均与出租人无关。

5、租赁期间,市场一层大厅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费、设施维修费、装潢拆除费等所有与一层大厅有关的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仅承担采暖费,除此以外的任何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市场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承租人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租赁期满(包括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提前解除、终止的),装饰装修无偿留给出租人。因出租人违约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提前解除、终止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费用根据折旧程度双方协商决定,但出租人最高承担比例不超过折旧后价值的30%。

8、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整体转租、出借所承租标的物或在承租标的物上设定任何担保,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且不对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

三、新商超标准

1、布局要求

(1)场内每个柜台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

(2)必须满足市场的消防规范要求。因市场一层大厅四周玻璃房商服均为第三方独立产权,承租方所租赁的场地不得影响四周玻璃房商服的业户经营,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原则上承租方租赁场地与四周玻璃房商服之间的消防通道距离不得小于2米。

(3)市场布局整齐,内外环境整洁。

2、设施要求

(1)配置统一的货架或柜台,大厅四周货架的高度不

得高于1.6米。

(2)全部使用电子秤,并统一放置位置。

(3)市场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4)市场内排水、排污系统采用暗管、地漏系统,无外露明管、明沟;通风设施完备,电线全部采用暗线。

(5)柜台内配有统一的盛放杂物容器,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6)活鱼交易柜台设计新颖,采用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割蓄养池或酒店式玻璃陈列柜。熟食品、卤制品柜台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观,色彩明亮,室内配有空调和冷藏设施。

3、管理要求

(1)物品陈列整齐美观,不出框,不出边。

(2)实行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3)场内地面干燥干净,无积水、无垃圾。

(4)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5)配有专业保洁公司,对市场卫生进行跟踪清洁服务。

(6)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各着统一工作服装。

(7)严禁在市场内聚众赌博或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四、竞价规则、保证金及租期

1、竞价规则和竞价流程按照大庆拍卖行出具的具体方案执行。

2、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

3、竞拍底价为人民币478400元。

4、租期为5年,装修时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5、租金支付:第一年租金应在竞拍成功三个工作日内到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五楼财务室缴清,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届满两个月前缴清。



公告人(出租人):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

2019年12月31日




租 赁 合 同

甲方: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

乙方: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通过竞价取得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800平方米左右)的承租签约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竞价招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上述租赁物具体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恪守,具体如下:

一、租赁物情况

租赁物: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800平方米左右)(以下简称大厅)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承租大厅用于大型商超经营并应具备相应经营资质证照及符合资质人员;乙方应仅以一个大型商超规划经营该大厅,不得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域分别经营;乙方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或超市进行经营;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经营项目。

(二)乙方违反上述第(一)项任一约定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三、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限届满,无需双方任何一方另行通知,本合同即刻自动终止。乙方如欲继续租赁,需于届满三个月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也有签约意向,双方就租赁事宜重新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如政策变化或政府部门对市场范围内房屋、摊位进行统一规划、拆迁、禁止等变动性的行为,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该行为发生时即自动解除或终止,甲方应按日计算退回乙方剩余租金,乙方返还租赁房屋,双方互不承担及追究任何责任。

(四)如遇不可抗力,则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将未履行期限内的租金返还乙方。

四、租金及支付

(一)依照竞价结果,大厅年租金为        元,五年总租金为          元;

(二)支付

1.租金通过以下途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甲方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让胡路支行

开户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

账号:05020120000000348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变更支付途径及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第一年租金        元于竞价成功三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第二年租金     元于    年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第三年租金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第四年租金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第五年租金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完毕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此作为交纳完毕的凭证。逾期交付的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达   十日的,除违约金外,甲方同时还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五、大厅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

竞价举行前,乙方已对大厅进行了实地查验,确认大厅现有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热、消防等所有该大厅设备、设施、线路)完全符合其签订本合同的经营目的及要求,对其现状瑕疵已全部了解并接受。同意以该大厅现有状态进行承租并接收该大厅。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甲方交付该大厅完毕。

(二)返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以及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时,无需任何一方另行通知对方。乙方均应于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届满之日的第二日即    年  月  日将该大厅保持出租时的完好状态返还甲方完毕,且双方应签订书面返还手续。

任何一方基于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书面进行告知,并由乙方于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大厅保持出租时的完好状态返还甲方完毕。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大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除应按日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大厅占用期间使用费外,还应按日租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装饰装修

(一)租赁期间,乙方对该大厅装饰装修的,需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乙方的装饰装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市、区的规定和要求;乙方不得非法或违规改变房屋内、外原有主体结构;乙方不得非法或违规改变和私接用水、电、热、消防等线路;乙方装饰装修不得对大厅及大厅所在房屋造成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卫生、消防等任何安全隐患。

违反上款任一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二)本合同届满、解除或终止时,乙方进行的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部分乙方可自行拆除带走,但需在拆除后将该处恢复或修缮至原状或不至于影响该大厅美观及正常使用功能;形成附合的,乙方应无偿留给甲方不得拆除。

(三)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大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大厅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于损害或发生故障之日起一日内负责维修完毕。乙方拒不维修或未能如期维修完毕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一)如约将大厅交付给乙方及如约接收乙方返还的大厅;

(二)及时、诚信履行本合同义务;

(三)不得非法或违约干预乙方经营;

(四)负责承担大厅的热费;

(五)租赁期间,乙方自行对大厅及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热、消防等所有附属设备、设施、线路负安装、改造、维护、管理、养护、修缮责任和义务,但必须规范操作。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和义务。但甲方有权随时对该大厅及其所有附属设备、设施、管线的状况及进行检查(但此检查权并不构成甲方的本合同义务)。甲方检查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发现该大厅非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或故障时,应第一时间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对损坏或故障及时进行修复。乙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或因修复导致损害或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进行维修(但此维修并不构成甲方的本合同义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交付大厅完毕之日起至乙方返还大厅完毕之日期间,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及其损害赔偿、消防安全等与乙方经营及大厅租赁、使用有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一)乙方及其有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

(二)乙方的经营安全及经营行为所产生的的债权债务;

(三)乙方经营必须符合消防及卫生规范要求,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大厅灭火器配备等所有涉及消防及卫生的安全责任;鉴于大厅四周玻璃房商服均为第三方独立产权,因此乙方经营时不得影响四周玻璃房商服的业户经营,大厅四周货架的高度不得高于1.6米,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经营,乙方大厅与四周玻璃房商服之间的消防通道距离不得小于2米;

(四)乙方经营行为或经营过程中导致的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证照及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费、税等与乙方经营及租赁使用大厅有关的所有费用;

(七)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监督;

(八)自行承担门前三包管理,规范其车辆及人员的装卸货物行为;

(九)乙方返还大厅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及签署完书面返还手续后方视为返还完毕;

(十)其他与乙方租赁及经营有关的事项及责任。

(十一)乙方违反本条任一约定,或对任一约定拒不承担责任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九、乙方禁止条款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在该租赁物上设立任何抵押等他项权利。违反任一约定视为违约,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二)乙方经营行为仅限于大厅内,大厅外不准摆放任何物品及货物;不准在室内自行设置热源取暖;除安保人员外,不得留人过夜。

违反此约定视为违约,除自行承担行为后果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第三次10000元,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十、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竞价成功后须一次性缴纳甲方一年租金       元的同时还要缴纳甲方履约保证金5万元,用以担保乙方诚信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出现违约或导致甲方出现损失时,甲方有权单方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及赔偿金,因此而导致保证金减少时,乙方应自减少之日起7日内补足至5万元。

(二)本合同届满、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如无违约或不存在保证金应予抵扣情形时,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于本合同届满、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不计息退还乙方。

十一、本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除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法定及本合同已有约定的解除与终止条件外,以下条件成就导致本合同履行不能时,本合同即刻解除或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限内的租金甲方应予不计息退回:

(一)涉及该大厅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或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划拨他用的;

(二)该大厅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大厅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大厅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消防安全不合格的。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均视为违约,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还应同时按租金总额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对方损失,还应予以赔偿;

(二)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支付时间为违约情形确定时及赔偿事项发生后且赔偿数额确定时;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确定。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即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通知、送达地址

除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书面确认变更外,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作为与本合同有关事宜通知、送达的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接收法院文书):

甲方送达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静路36号庆西农贸市场五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5092490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

十六、特别约定条款

(一)大厅返还

1.租赁期满或双方任何一方依法依约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约定及时返还大厅。乙方拒绝、怠于搬出或放弃房内物品而导致未能及时返还大厅的,视为乙方放弃屋内物品,甲方有权单方处理房内物品并收回大厅且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侵权损害等任何责任及义务;

2.甲方在单方收回大厅时可以尽量保持房内物品的完整性,并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将物品存放至适当地点,且尽量留存72小时,以方便乙方提取。但此约定仅为甲方可选择项,并不构成对乙方的义务;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出售该房屋,乙方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二)消防

因甲方自身财力限制,无能力对大厅及大厅所在楼房予以消防改造,基于此,甲方在竞价招租时已将此消防瑕疵情况全部告知竞价参与者,并充分考虑到此消防瑕疵会增加竞价成功者的投资成本,故甲方在确定竞价底价时已相应调低了心理预期以尽量保障竞价成功者的投资利益。据此,现甲乙双方特就消防事宜达成特别约定如下:

1.乙方自行负责大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管理维护,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如因消防问题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消防问题导致任何一方或第三方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而导致甲方损失或造成甲方赔付责任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2.如因大厅所在楼房消防瑕疵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约定条款乙方盖章并签名确认:

十七、合同效力

(一)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均已就本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后果各自向专业人士充分咨询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再以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公平、违背真实意思、未能充分理解等任何理由予以主张撤销或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让胡路区庆西农贸市场五楼财务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大庆拍卖行:

本授权书声明:         为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授权本单位          为本单位合法授权代表,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庆西农贸市场一层大厅经营权拍卖  项目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与竞价及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法人代表签字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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