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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承包经营合同

大庆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甲方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现将大庆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有偿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为叁年(先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达到预期的满意度,再续签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及承包费交付时限

1.承包费按年结算,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万     仟            佰_            拾       元         角整)。

2.乙方应于每个合同期开始5日前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第一年由拍卖行代收,甲方负责提供事业单位往来票据)。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费,除补交承包费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承包费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一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拍卖文件等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1.2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根据各方综合评定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续约。

1.3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需积极配合,无条件完成退出经营的退场工作。

1.4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能按照拍卖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出经营服务,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交付乙方使用。

2. 2提供基本的运行条件和设施设备(以现状为准) 。

2.3负责承担经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食堂、超市大型维修改造费用。

2.4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突发、敏感、群体事件。

2.5定期组织专业第三方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对食堂、超市进行检查。**检查食堂、超市卫生环境、原材科质量、进货渠道、索证索具索票、食品加工流程等方面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2.6负责对食堂日常经营的监督管理,包括监督原材料质量、进货渠道、食品加工流程以及菜品、菜价、服务质量、就餐环境等。

2.7广泛听取和搜集师生对于乙方管理及服务的意见、建议。

2.8督促乙方丰富供应品种,稳定饭菜、食品价格,保证食堂、超市服务质量。

2. 9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拍卖文件等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考核,如出现师生对食堂经营服务严重不满,甲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2.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拍卖文件要求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要求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护。

1.2对甲方的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

2.2乙方在中标后按照拍卖文件的要求在签订本合同前需到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拍卖时所提供的承诺书执行,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3乙方应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大庆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管和考核。

2.4能够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5全面履行本合同要求。

第二章    食堂场地及设备使用

第三条    场地情况

甲方同意将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活服务中心(食堂和超市。建筑面积1329.64平方米)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    场地用途

1.场地用途为餐饮加工及销售服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给第三方使用。

2. 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场地用于为甲方学生提供早、中、晚等食堂餐饮、生活服务。不得对外经营,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学校同意方可进行。

3.严禁转租、分租场地,严禁在食堂、超市内随意另设摊档或占用食堂、超市外围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3年,期间,先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达到预期的满意度,再续签2年。

第六条    设施设备情况

甲方同意将本场地内的食堂和超市设施设备、厨房设备、餐桌椅等固定资产一批(以设备清单为准)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要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盘点,保护配置的资产完好,如有遗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乙方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的设施设备、所有餐厨具及消耗品均须由乙方自行购置提供。

第七条    相关费用

1.设备折旧费:甲方投入的设备免收折旧费。

2、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 ,000元)。合同期满如无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交回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无息返还。如有违约等情况,扣除所产生扣款、罚款,剩余金额无息返还。

3.校园一卡通系统的使用和结算

3.1乙方必须通过甲方提供的校园一卡通、微信等现代化高科技支付系统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现金交易。严禁无故离线使用刷卡机。

3.2校园一卡通系统机器设备免费给予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更换配件等,甲方协助联系技术人员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水、电、燃气费等费用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每个档口及超市均安装计量仪表,每月统计一次,双方确认签字,价格按省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每学期结束后统一结算水费、电费,乙方在每学期学生放假前(7月10日前和1月10前)与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水费电费结算,并将水费、电费上交到财务管理处。如不能按时上交,逾期每天交纳水费、电费总额2%的滞纳金。垃圾清运乙方自行与市专门垃圾清运公司联系,签订营运合同。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将保险公司购买足额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材料(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按照拍卖时所提供承诺书执行)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5.2乙方承担本公司证照年审费、员工体检费、培训费等。

5.3乙方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等部门对食堂的检查、评比评估和评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被管理部门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乙方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部门、甲方对餐具和食品等抽检和送检费用。

5.5合同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食堂经营管理有关而本合同未列出项目的费用和税费,由乙力按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第八条    食堂、超市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维修和维护

1.乙方使用房屋的承诺

严禁乙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拆改变动房屋,乙方如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所遭受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该场所。

2.房屋本体的维修、维护责任

2. 1甲方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维护,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对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墙体开裂及渗漏水进行维修。甲方如需对房屋本体进行正常维修维护,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2. 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维修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如乙方不按规定及时通知甲方,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出现危害和损失,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学生生活服务中心所有配套设备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水、电、照明等设备设施在承包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食堂装修和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约定

1.甲方已按照食堂的使用功能、流程布局进行内部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流程布局。

2.乙方如需对房屋现有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或加装空气调节系统的,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以上设施。

3.乙方对食堂进行装修美化,需要统一规划, 统装修风格与色彩,具体方案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或者中途退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4.乙方对食堂装修升级改造时,必须符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部门及消防部门要求,具体方案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按照食堂的使用功能、流程布局进行内部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一旦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部门及消防部门认可后,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流程布局。合同期满或者中途退出不得拆除和和请求赔偿。

第十条    房屋和厨房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维修

1.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餐厅餐桌椅等,应按照设施设备清单逐件核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乙方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水、电、抽排系统、下水道、排水沟和隔油池、厨房设备等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及清洁,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保养合同报甲方备案。其中,水、电主线检修、抽排系统的疏通清洁每季度不少于1次:下水水道保持每日通畅;隔油池清理每周不少于1次,因乙方疏通清理不力造成其他区域堵塞污染,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厨房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位置,检修和清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如乙方不按要求安排检修保养,甲方有权安排,所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甲、乙双方要对以上所有资产进行清点移交,发现遗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发现非正常损坏的,乙方应进行折价赔偿(所有设施设备折旧期限按《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办法计算)。

4.乙方投资购置的设备,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向甲方报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其维修养护责任自理;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增加添置的设备,乙方应主动购置添加,如不及时主动添置,由甲方购置,其费用在乙方刷卡消费款中扣除,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时,乙方投资购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拆除,场地由乙方恢复原状,甲方不予任何折旧与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电器。否则,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场地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

乙方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食堂资产安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水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负全责。应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足量的消防设施设备。配有充足用火用电及易爆化学物等灭火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器材情况并做记录。每年对炊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

第三章    经营资质和许可情况

第十二条    经营资质

乙方应具有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如未能提供或存在虚假承诺情形,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许可情况

乙方应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人员,否则不能营业。经营活动须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进行,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十四条    人员配备和管理

1.乙方的所有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三证”(无劣迹证明、身份证和健康证)齐全才能上岗工作。乙方员工的更换需及时提供变动人员名单报备甲方。

2. 乙方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质检员、会计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全部实行聘任制。乙方在拍卖文件中计划配备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乙方需说明原因并进行申报,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如甲方要求更换,乙方须给予配合,乙方必须将相关变更人员的信息资料及时甲方备案。

3.乙方对食堂的人员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第四章    食品的加工、销售及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五    条经营服务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每日按时、按点、足量向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切实落实以下要求:

1.窗口规划与设置要求:

1.1规划。乙方应严格按照拍卖文件第2条“食堂基本情况”中对各食堂经营范围的说明,做好食堂各经营窗口的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调低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不得对外经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学校同意方可进行。

1.2报备。乙方将窗口的具体项目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核准后方能实施。

2. 服务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经营时间。

3.饭菜质量要求:饭菜质量满足大多数就餐者的要求,注意科学合理的营养配餐,力求做到色、香、味、形俱全。

4.主食、菜品种类要求:早餐:流质品种至少3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5个,风味咸菜类至少3个,中午、晚餐:主食至少5个,副食(菜)总量至少8个,每周总量至少30个菜品要制作循环菜单,每天拥有8个以上的菜品更换。如乙方拍卖文件菜品种类方案优于以上要求,按乙方拍卖文件执行。

5.价格要求:大众伙食的午、晚餐高、中、低档菜品价格和特色风味食品价格不高于同类学校的价格。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能高于大润发卖场、永辉超市等大型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学校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6.乙方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饭菜单价及其调价须由乙方核算后向甲方书面申报核准后方能实施。

7.服务要求:食堂员工的服务做到热情、主动、周到、高效、创新,多渠道、多形式,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类接待的餐饮服务工作;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

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安排,对节假日、寒暑假留校学生提供膳食服务。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乙方是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员工应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全体师生饮食安全。

3.乙方应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管理、组织制度、人员卫生、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操作、留样、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

4.乙方应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在每个食堂配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内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至少应配备以下四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1 食品安全管理员

4.2厨房(质控)负责人

4.3原料采购负责人

4.4楼面(销售)负责人

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明确岗位责任制度,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上述四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权利与义务,把食品安全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个人。与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订的责任书需报甲方备案。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落实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具消有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坎)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包括食堂房屋楼项、露台、连廊、隔油池周边、食堂内部等)环境整洁,划分各区域卫生责任人,将卫生责任落实到位;采用脚踏式 密闭加盖垃圾桶,并做到日产日请;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消杀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

6.乙方坚持落实以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长效管理,始终将预防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这根重中之重的主线贯穿于整个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之中。

6.1严把食品采购关

合同期内,乙方应从甲方核准的供应商名录中采购原材料,乙方应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伤劣食品。并按要求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坚持验收制度、索证索票索具制度、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6.2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填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赔食应分框密封存入。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

经高温和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兽。食常必须建立48小时留样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注明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

6.3 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乙方所有员工(包括钟点工、临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乙方所有员工须统一看装、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加工操作相关制度,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卫生帽,戴口罩。

乙方须做好晨检工作。员工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撤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及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乙方须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工作,做好餐厅、厨房以及各个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

8.乙方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严格遵照組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9.乙方应强化内部监控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健全和完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0.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市场监管部门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查出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意免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或违反合同概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和扣除相应保证金。对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垃圾的处理

1. 乙方须按城管部门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2.乙方产生的餐厨垃级由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回收,并与该司签订清运协议、与甲方签订《食堂餐厨垃圾清运免责协议》。

3. 乙方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乙方负责处理,对无异味、无污染的垃圾应集中加盖堆放,并定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食堂外其他区域,如有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违约条款、处罚规定和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因甲方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早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完成应缴费后,应积板配合甲方做好退场工作,甲方把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无息)。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属乙方违约,乙方应提早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如甲方同意提前解除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所收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不退回给乙方。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承包费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承包价款的30%。

1.发生三人以上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4.在经营过程中,因购入或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除应甲方要求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 乙方若在食堂内播放明令禁止的民族、宗教等反动内容或黄色音像制品,一经查实,甲方扣除保证金1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向警方举报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在经营过程中在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7. 拍卖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9.擅自停止供餐1餐以上的。

10.乙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包经营者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对于重要事项,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等。

12.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3. 买受人一年之内,乙方收到3次严重警告(2次警告合计为一次严重警告。学校和买受人共同制定日常检查考核细则,达不到及格的给予1次警告,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给予严重警告1次。

14. 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内容及格式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学生用餐满意度达不到75%以上的。

第二十一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事件,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或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假盐、过期变质产品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项每例每发现1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并记一次严重警告。

第二十三条    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异物,一经查实,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要加强员工的教育,督促员工对炊具、碗碟等餐饮器具进行规范化清洁操作和卫生防护,餐饮器具不得出现锈迹、污渍等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情况。乙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清洁卫生的,每次视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1000元/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收取现金或自行印制代用券的,每发现一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无故离线使用刷卡机的,每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按订餐金额3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范围的,每项次扣除保证金1000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    食堂品种和菜价需按合同第十五条的要求执行,并报甲方核准,不得擅自调价,如有违反,每项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

第二十九条    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经卫生培训合格,如有违反,按每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元/次。

第三十条    日常监管中,甲方聘请的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发现乙方原料采购农残超标或餐具用品菌类超标的,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对于第三方提出的问题事项,乙方要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元/次,三次以上仍未整改的,除扣除相应保证金外,追加严重警告一次。

第三十一条    乙方出现以上第二十一条至三十条所述情况或其他违约行为的,除按上述条款处以扣除保证金外同时予以警告,以后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按次加罚相应倍数的违约金并处以严重警告,第3次发生类似问题则加记严重警告1次。

第三十二条    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各项检查和整改要求,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局部整改、或者不能整改到位的、或累犯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承包费,责令限期退出,并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承包价款的20%。

第三十三条    乙方如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上述处罚规定未列的,参照上述处罚条款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因合同期满不予续签、因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因乙方违约被责令限期退场,因以上三种原因致使本合同需要终止或解除的,设施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置后,双方终止合同。

1.属甲方投资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按照前期规定处理。

2.乙方购置的厨房设备、餐具、台椅等可搬运资产,归乙方处置。水电、消防等室内外固定装修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破坏或损坏,乙方亦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进行折旧或赔偿等经济补偿要求。

3. 乙方前期投入的装修升级所有费用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进行折旧或赔偿等经济补偿要求。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满,或合同期间如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至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或甲方通知后3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交还所使用的经营场地、厨房基础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通风排烟设备、餐台椅等)及其它用房等。并将自有物品设备设施于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日之后3日内全部搬离撤出,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完成以上手续的,每延期1日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未撤出自有物品设备设施等,乙方所有遗留的物品设备设施等视为乙方遗弃,甲方有权予以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地震、水灾等)。

2.政府决定征用、收回、拆除、改建、扩建、改造、装修租赁房屋的。

3.按照国家、省、市政府部门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改变经营方式模式的。

第六章    履行合同双方的承诺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服务师生”的宗旨,努力为乙方办好餐饮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经营活动。

1.建立总务后勤服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依章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2.定期对乙方的物资采购、索证索具索票、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健康证等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3. 定期听取师生对食堂、超市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有责任配合乙方向师生做解释、教育、引导工作。

4.甲方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努力为乙方工作排忧解难。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坚持食堂和超市公益性、微利性、服务性的原则,努力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价廉物美,质优卫生的膳食品种,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1.乙方必须教育员工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做到服务有人,管理有人,在经营活动中,努力培育一流的企业团队。

2.乙方必须坚持薄利、质优、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掺杂做假:不销售无证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不短斤欠两、以次充好等。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式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3.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校园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校区内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乱占、乱放杂物、垃圾,自觉维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及周围的清洁卫生,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4.建立开放日制度,接受师生对整个餐饮供应流程的监管。自觉接受甲方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考核,承认食堂监督管理办法所列全部内容和处罚规定。

5.乙方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人员管理及培训,应向甲方报备人员配置情况及员工劳动合同。乙方应每周至少1次在餐厅的明显位置接受师生的服务咨询。乙方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育,使他们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依照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合同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应自行妥善处理并负全责,因处理不善影响食紧的正常运行,波及学校稳定时,乙方应主动承担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7.乙方需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甲方在条件允许下提供部分宿舍,按相关规定收取水费、电费,合同期满前5日内清退。

8.乙方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设立帐本,每月 10日前把上月的工作简报报甲方管理人员。

9.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及有关部门、学校和甲方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依法经营。

第三十九条    拍卖文件提出的要求、条件、内容与此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第七    章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及协议效力及乙方实际进场之日。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和拍卖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若该文本格式、内容同法律法规相抵触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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