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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2024年种植经营权拍卖会拍卖文件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标的: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区域内一、五、六队共计15698亩28个区块耕地2024年种植经营权。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的,可自行查验拍卖标的。集中看样时间:3月14日和16日,上午8点30分、下午1点30分在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办公楼前集合。联系电话8106967、13836897511。

四、竞买手续:展示期间,准备参加拍卖会的,须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即报名成功。每个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按照中拍平台上对应的数额交纳。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庆开发区支行,帐号:236000609018170042788。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3月17日16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柜台转款到指定帐户。请在汇款单备注上注明XX号拍卖标的保证金,如替他人汇款的,必须注明替XXX交XX号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官网。

咨询电话:大庆拍卖行:0459-6367700  6375100   18945998838(微信同号)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财务部:8106977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地址:大庆高新区盛隆路10号

大庆拍卖行地址:萨尔图区纬五路11号0-9A一层


大庆拍卖行

2024年3月7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区域内一、五、六队共计15698亩28个区块耕地2024年种植经营权。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拍卖方式:本期拍卖会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5元/亩或其整数倍数。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调整加价阶梯和竞价时间。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具体要求请阅读《竞拍须知》、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

六、本期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1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

七、竞买人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平台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等情况。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拍卖标的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将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以页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做出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决定。拍卖人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交款方式:1、一经中拍平台确认成交,买受人必须当天到大庆拍卖行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清按成交价计算3.5%的拍卖佣金。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交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种植大豆履约保证金(第8号、第18号拍卖标的),已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等额成交价款。

3、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算0.15%软件使用费。

十二、委托人按拍卖成交价的10%收取买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秸秆离田并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返还。如果焚烧秸秆或秸秆未离田,委托人不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

十三、第8号、第18号拍卖标的要求必须种植大豆,委托人按拍卖成交价30%收取买受人种植大豆履约保证金,大豆出苗一个月后委托人无息退还保证金。买受人必须按照要求种植,否则将不予退还种植大豆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

十四、违约责任:1、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逾期交不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种植大豆履约保证金(第8号、第18号拍卖标的)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2、竞买人办理了网上报名手续,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起拍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该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十五、 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承包合同书》,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六、承包期间的具体事项以《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承包合同书》为准。

十七、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八、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拍卖标的有关情况说明》、《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承包合同书》、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4年3月7日


按以下方式登录中拍平台

1、在电脑上百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按以下顺序办理:

中拍平台→免费注册(机构或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中拍平台→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目录→报名

2、手机下载安装“中拍平台APP”,按以下顺序办理:

我的→注册(机构或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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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2024年种植经营权拍卖会

拍卖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期拍卖会拍卖标的为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区域内一、五、六队共计15698亩28个区块耕地2024年种植经营权拍卖。承包经营期限为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耕地承包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第1区块位于梦幻城内,312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收储地,当收储地被征收时按照合同5.11条款执行。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2、第2区块位于1队居住区后,274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3、第3区块位于苗圃院内东部,415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 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4、第4区块位于苗圃南侧,508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5、第5区块位于1队居住区前,342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150亩青贮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6、第6区块位于1队五区南侧,778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 750元/亩,该区块内有草荒地,有150亩青贮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6万元。

7、第7区块位于开发区新航路西侧,434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实际是464亩,有30亩已征做中水项目用地,此区块拍卖成交后,这30亩委托人根据拍卖成交价确定价格,单独签承包合同书,并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8、第8区块位于希望田园内西部,930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500元/亩,此区块必须种植大豆,委托人收取成交价的30%作为种植大豆履约保证金,大豆出苗一个月后,委托人无息返还此项履约保证金。该区块内有收储地,当收储地被征收时按照合同5.11条款执行。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9、第9区块位于希望田园内东部,675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 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6万元。

10、第10区块位于希望田园东侧,668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6万元。

11、第11区块位于G10国道东侧,727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50元/亩,该区块为大豆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7万元。

12、第12区块位于安萨路北侧,铁路两侧,301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收储地,当收储地被征收时按照合同5.11条款执行,大豆茬。此地块保证金为3万元。

13、第13区块位于白家窑北侧,924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50元/亩,该区块内有收储地,当收储地被征收时按照合同5.11条款执行,大豆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

14、第14区块位于安萨路北侧,807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150亩青贮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7万元。

15、第15区块位于安萨路北侧,乳品厂东侧,529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收储地,当收储地被征收时按照合同5.11条款执行,该区块内有150亩青贮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16、第16区块位于15区块北侧,951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收储地,当收储地被征收时按照合同5.11条款执行。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

17、第17区块位于五队居住区前,216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197亩高粱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18、第18区块位于净园公墓南侧,901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500元/亩,此区块必须种植大豆,委托人收取成交价的30%作为种植大豆履约保证金,大豆出苗一个月后,委托人无息返还此项履约保证金,其中有127亩去年种植大豆,如果今年有大豆轮作补贴这127亩不享受此项补贴。该区块内有759亩高梁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19、第19区块位于净园公墓东侧,537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20、第20区块位于19区块南侧,315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21、第21区块位于原天然气院内,561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750元/亩,该区块有草荒地。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22、第22区块位于原天然气院内,500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23、第23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前后,407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24、第24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后,604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25、第25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后,504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26、第26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前,435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27、第27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前,381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4万元。

28、第28区块位于6队养殖小区前,762亩耕地种植经营权整体拍卖,起拍价800元/亩,该区块内有300亩青贮茬。此地块竞买保证金为7万元。

二、拍卖标的相关要求及瑕疵说明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的,可自行按照大庆拍卖行提供的拍卖标的位置图现场踏查,不明白的地方咨询东风农场。集中看样时间:3月14日和16日,上午8点30分、下午1点30分在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办公楼前集合。联系电话13836897511。

2、买受人承包耕地的耕地范围、亩数以拍卖时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不再进行测量。耕地以实际现状为准,因地势低洼春耕时有水、地况草荒等客观原因而延误农时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只能种植当年生农作物,农作物的生长期不得超出合同期限,且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不得建造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4、买受人承包期间负有对承包耕地的管护责任,严禁出现破坏土地资源行为。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追究买受人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5、承包期间买受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因违法经营或因安全措施不当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处罚或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6、承包期内,如发生国家因建设征用土地时,买受人要完全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土地补偿费归委托人,青苗补偿费归买受人(收储地块除外)。

7、买受人取得承包权后,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在承包期间受到他人妨碍阻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买受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妨碍阻挠生产经营方进行维权。

8、买受人根据承包耕地现状,自行清理和承担耕地上的农作物秸秆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9、买受人应根据合同期限合理安排农作物的种植计划,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按上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委托人对买受人承包的耕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委托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在三日内清理干净,逾期委托人有权清理,清理费用从买受人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0、买受人在承包经营中遇到自然灾害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国家、省、市、区环保部门的要求,买受人在春季、秋季在拍卖地块严禁焚烧秸秆,如有焚烧现象发生,被相关部门及委托人发现买受人负相应责任,并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12、按照省市区环保部门的要求,买受人喷洒农药时,要按环保部门要求无害化处理装置农药的有毒有害的瓶、桶等农药包装物。

13、因该地块(    )属高新区收储的耕地,承包期内如发生国家征用土地时,买受人要无条件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退还征用地块,委托人按照工程实际征地面积相应退还交纳的耕地承包费并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偿。

14、所有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承包合同书


甲    方: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


乙    方:


签订地点: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东风农场2024年生产经营方案确定的耕地承包方式和承包人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1、服务内容

序号

名称

所在 位置

属地

数量(亩)

单价(元/亩)

金额(元)

耕地

区块

东风农场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                                         元整(                              元整)人民币。

3、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费用交纳及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发放

乙方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耕地承包权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一次性交齐所拍耕地承包费,同时向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一次性交清耕地承包费总金额百分之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大写)(¥                   元整)人民币后,方可同东风农场签订《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生效。国家政策性补贴按当年的国家政策执行。为保障国家政策性补贴及时放到位承包人必须向东风农场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功能)及相关信息。

5、服务要求

5.1乙方只能种植当年生农作物,农作物的生长期不得超出合同期限,且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不得建造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2乙方承包期间负有对承包耕地的管护责任,严禁出现破坏土地资源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3乙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承包期间因违法经营或因安全措施不当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处罚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4承包期内,如发生国家因建设征用土地时,乙方要完全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土地补偿费归甲方,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收储地块除外)。

5.5乙方取得承包权后,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在承包期间,受到他人妨碍阻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妨碍阻挠生产经营方进行维权。

5.6 乙方根据承包耕地现状,自行清理和承担耕地上的农作物秸秆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5.7乙方应根据合同期限合理安排农作物的种植计划,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按上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耕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清理干净,逾期甲方有权清理,清理费用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5.8 乙方在承包经营中遇到自然灾害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9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国家、省、市、区环保部门的要求,承包人在春季、秋季在拍卖地块严禁焚烧秸秆,如有焚烧现象发生,被相关部门及农场发现承包人负相应责任,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10按照省市区环保部门的要求,耕地承包户喷洒农药时,要按环保部门要求无害化处理装置农药的有毒有害的瓶、桶等农药包装物。

5.11因该地块(    )属高新区收储的耕地,承包期内如发生国家征用土地时,乙方要无条件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退还征用地块,甲方按照工程实际征地面积相应退还交纳的耕地承包费并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偿。

5.12乙方承包耕地的亩数以拍卖时农场提供的数据为准不再进行测量,耕地以实际现状为准(因地势低洼春耕时有水、地况草荒等客观原因,而延误农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它

7.1本合同所有附件、拍卖文件、拍卖成交单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7.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8、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8.1乙方按拍卖文件要求提交所有款项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生效。

8.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效力。

8.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8.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8.4.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8.5合同一式 叁份。

8.6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章)

名称(姓名):

地址:大庆高新区盛隆路10号

地址:

单位负责人:

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单张附后

话:

话: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

单张附后

帐号:236000609018170042788

帐号(卡号):


承  诺  书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

2024年在贵单位承包耕地期间坚决不在承包耕地焚烧秸秆,如有发生,贵单位有权不退还我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秋季按上级有关部门对农作物秸秆离田时间节点要求将农作物秸秆运离农场区域,如不离田,贵单位有权不退还我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贵单位今后不再承包耕地给我。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4年   月    日


大庆高新区东风农场耕地2024年种植经营权拍卖会目录


序号

区块及位置

数量(亩)

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元/亩)

成交价(元/亩)

成交额(元)

1

1区块位于梦幻城内

312

3

800

2

2区块位于1队居住区后

274

3

800

3

3区块位于苗圃院内东部

415

4

800

4

4区块位于苗圃南侧

508

5

800

5

5区块位于1队居住区前

342

3

800

6

6区块位于1队五区南侧

778

6

750

7

7区块位于开发区新航路西侧

434

4

800

8

8区块位于希望田园内西部

930

5

500

9

9区块位于希望田园内东部

675

6

800

10

10区块位于希望田园东侧

668

6

800

11

11区块位于G10国道东侧

727

7

850

12

12区块位于安萨路北侧,铁路两侧

301

3

800

13

13区块位于白家窑北侧

924

8

850

14

14区块位于安萨路北侧

807

7

800

15

15区块位于安萨路北侧,乳品厂东侧

529

5

800

16

16区块位于15区块北侧

951

8

800

17

17区块位于五队居住区前

216

3

800

18

18区块位于净园公墓南侧

901

5

500

19

19区块位于净园公墓东侧

537

5

800

20

20区块位于19区块南侧

315

3

800

21

21区块位于原天然气院内

561

5

750

22

22区块位于原天然气院内

500

5

800

23

23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前后

407

4

800

24

24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后

604

5

800

25

25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后

504

5

800

26

26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前

435

4

800

27

27区块位于6队居住区前

381

4

800

28

28区块位于6队养殖小区前

762

7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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