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标的:肇州县国有林场2,023.19亩耕地2024年耕种权。
拍 卖 标 的 |
所在 乡镇 |
面积 (亩) |
参考价 元/亩 |
保证金 (元) |
1号地去张树彩路南 |
托古乡 |
127.24 |
650 |
16,000 |
2号地老高中 |
托古乡 |
435.67 |
650 |
56,000 |
3号地老高中路北 |
托古乡 |
209.78 |
650 |
27,000 |
4号地三队房后 |
兴城镇 |
162.90 |
750 |
25,000 |
5号地东升场部房前、南节地 |
兴城镇 |
343.39 |
750 |
51,000 |
6号地东升场部房前、北节地 |
兴城镇 |
176.61 |
750 |
26,000 |
7号地东升场部房西、大园子 |
兴城镇 |
31.97 |
750 |
5,000 |
8号地东升老边道 |
兴城镇 |
246.75 |
750 |
37,000 |
9号地丰乐苗圃,包括1、2、15、20、21、24、27、28号地块 |
丰乐镇 |
224.55 |
750 |
33,000 |
10号地坟地南 |
丰乐镇 |
64.33 |
750 |
10,000 |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的,自行查验拍卖标的。联系电话13936749366。
四、竞买手续:展示期间,准备参加拍卖会的,须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每个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数额,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柜台转款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到账即报名成功。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收款单位:1、大庆拍卖行,账号:236000602010141000950,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2、李桂红,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分行,卡号:6210952600002891426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6时。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网站。
咨询电话:6367700 6375100 18945998838(微信同号)
大庆拍卖行
2024年3月8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大庆拍卖行的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肇州县国有林场2,023.19亩耕地2024年
耕种权。拍卖标的情况详见《拍卖目录》。
四、拍卖方式及加价阶梯:本期拍卖会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0元/亩或其整数倍数。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调整加价阶梯和竞价时间。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具体要求请阅读《竞拍须知》、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
六、本场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1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竞价时间以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七、竞买人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平台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等情况。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拍卖标的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将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以页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做出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决定。拍卖人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交款方式:买受人成交后,必须在拍卖当天交清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计算2.5%的拍卖佣金。已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买受人还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算0.15%软件使用费。
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
十二、违约责任: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2024年3月22日前交不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竞买人办理了网上报名,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参考价(起拍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十三、 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于2024年3月27日前到肇州县国有林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0元/亩,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四、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十五、拍卖标的均没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直补。
十六、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七、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土地承包合同》、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4年3月8日
一、按以下方式登录中拍平台
电脑上百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按以下顺序办理:
中拍平台→免费注册(机构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中拍平台→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目录→报名
手机下载安装“中拍平台APP”,按以下顺序办理:
我的→注册(机构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搜索栏→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列表→报名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肇州县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大庆拍卖行对甲方位于托古乡、兴城镇和丰乐镇
耕地的耕种权进行公开拍卖,乙方成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成交地块的位置 ,
成交数量 亩,成交价 元/亩,总成交额 元,
大写: 元。
第二条、耕种期限: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纳时间:2024年3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第四条、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第五条、耕种要求:
1、不允许种植参类及国家法律禁止的农作物、植物。
2、不允许种植多年生及宿根植物。
3、不允许种植麻类植物。
4、不允许在承包的土地上挖土、取土。
5、不允许以承包土地为由办理合作社等项目及申请地补、粮补等事宜。
第六条、承包期满后土地由甲方收回,地上附属物由乙方自行铲除清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乙方承包的耕地没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直补。
第八条、如国家征用土地,地上种植物补偿归乙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土地补偿等归甲方所有,补偿费由甲方统一结算。
第九条、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减产减收,或绝产绝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为保证合同完全履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元/亩,总计 元。乙方在耕种期间无违约、无赔偿情况,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肇州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肇州县国有林场耕地2024年耕种权拍卖会目录
拍卖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序号 |
拍卖标的 |
所在乡镇 |
竞买保证金 (元) |
数量 (亩) |
参考价 (元/亩) |
成交价 (元) |
总成交额 (元) |
1 |
1号地去张树彩路南 |
托古乡 |
16,000 |
127.24 |
650 |
|
|
2 |
2号地老高中 |
托古乡 |
56,000 |
435.67 |
650 |
|
|
3 |
3号地老高中路北 |
托古乡 |
27,000 |
209.78 |
650 |
|
|
4 |
4号地三队房后 |
兴城镇 |
25,000 |
162.90 |
750 |
|
|
5 |
5号地东升场部房前、南节地 |
兴城镇 |
51,000 |
343.39 |
750 |
|
|
6 |
6号地东升场部房前、北节地 |
兴城镇 |
26,000 |
176.61 |
750 |
|
|
7 |
7号地东升场部房西、大园子 |
兴城镇 |
5,000 |
31.97 |
750 |
|
|
8 |
8号地东升老边道 |
兴城镇 |
37,000 |
246.75 |
750 |
|
|
9 |
9号地丰乐苗圃包括1、2、15、20、21、24、27、28号地块 |
丰乐镇 |
33,000 |
224.55 |
750 |
|
|
10 |
10号地坟地南 |
丰乐镇 |
10,000 |
64.33 |
750 |
|
|
合计 |
2,023.19 |
|
|
|
大庆拍卖行制